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靖远县人民检察院2024年工作报告

时间:2025-01-17 来源:  作者: 点击数:

 

 

靖远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25117日在靖远县第十八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次会议上

靖远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高兴明

 

各位代表:

我代表县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列席同志提出意见。

 

2024年工作回顾

2024年,在县委和市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县政府、县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县检察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甘肃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紧盯争创“全国文明单位”“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的工作目标,坚持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一年来,办理各类案件1053件,办案质效持续向好,争创的“全国文明单位”已经省文明办公示,获得国家级荣誉2项,省级荣誉6项,3名干警荣立三等功,10名干警受到嘉奖。

  1. 坚持服务大局,展现检察担当作为

    始终坚持把“从政治上着眼、从法治上着力”落实到检察履职全过程,充分发挥检察机关在平安建设、法治建设中的职能作用,积极主动在“工业强县、产业兴县”中担当尽责,全方位服务县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依法惩治犯罪,维护社会稳定。批捕各类犯罪嫌疑人68人,其中涉邪教犯罪2人。提起公诉483人,其中故意杀人、强奸、危害公共安全等严重暴力刑事犯罪98人。进一步推进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人民群众满意度持续上升。针对电信网络诈骗、非法集资犯罪会同公安机关开展“断卡”和打击非法集资专项行动,提起公诉233人,追赃挽损61.4万元。高质效履职办案服务反腐工作大局,提前介入办理职务犯罪6人。

    服务社会治理,构建和谐社会。立足检察职能,紧盯安全生产、生态环境等领域存在的社会治理问题发出检察建议31份。其中针对电动车违规停放、飞线充电等消防安全隐患,组织相关单位和部门召开磋商会,群策群力共同开展消防安全隐患排查专项整治工作,取得了较好效果。针对全县部分灌溉供水渠道防护设施破损、警示标识缺失存在安全隐患等问题,发出检察建议12份,被建议单位积极整改,采取有效措施防范溺水事故发生,保障了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了社会治理水平的提升和社会秩序的和谐有序。

    优化营商环境,护航企业成长。扎实推进“检察护企”专项行动,与县工商联、商会建立“检联商会”联络点,实地走访企业60余次,召开座谈会3场次,收集的3件涉企线索均已办结。起诉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58人,追赃挽损254.7万元。起诉贪污、受贿、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等涉企犯罪9人,监督涉企财产刑判决执行11.5万元。就“空壳公司”治理问题制发检察建议,相关职能部门发布16期拟吊销企业营业执照行政处罚公告,实现了治罪与治理的一体推进。

    凝聚检察力量,助力乡村振兴。梳理乡村重点领域民生难点热点问题,通过办理民事支持起诉案件为农民工讨薪维权,帮助追回劳动报酬12.3万元。针对西瓜假种苗坑农害农严重损害农民合法权益的情形,起诉涉西瓜假种苗犯罪嫌疑人6人,为192名农户挽回损失600万余元,挽损率近百分之百,同时将办案做法向“辣椒”“黄瓜”等种苗产业领域延伸,有力促推全县种苗市场的健康发展壮大,该案例及法律文书先后被省检察院评为典型案例和十大社会治理类优秀检察建议。4名干警长期驻村奋战一线,28名干警结对帮扶29名困难群众,联系交流182次,帮办实事13件,捐助款物3万余元。

  2. 坚持聚焦主业,全面履行检察职能

    牢牢把握新时代国家法律监督机关的职能定位,深入贯彻“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工作要求,统筹推进“四大检察”协调充分发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优化刑事检察,守护法治安澜。加强刑事立案和侦查活动监督,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实质化规范运行,不断提升监督质效。纠正侦查活动违法85件,纠正漏诉16人,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83人次,量刑建议采纳率99.1%,侦查监督质效高于全省平均水平。强化刑事审判监督,提出抗诉3件,已发回重审2件,书面纠正刑事审判活动违法2件,均被采纳。加强刑事执行检察监督,纠正刑罚执行及监管活动违法行为42件,监督收监执行6人。

    细化民事检察,提升监督质效。精准做好民事检察,运用“个案办理+类案监督”模式,强化民事审判和执行活动监督质效,提出检察建议6件,其中类案3件,均被采纳。受理的民事支持起诉案件发出支持起诉书17件,和解2件,有效维护了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经验做法被省检察院民事检察工作情况刊发。以民事生效裁判案件为重点,深入开展虚假诉讼专项监督行动,主动对接法院、公安、司法等部门,共同营造预防和惩治虚假诉讼的良好氛围。

    深化行政检察,促进依法行政。以行政诉讼监督为基石,纠正行政审判活动违法3件,办理非诉执行监督案件1件。以行政违法行为类案监督助推行业治理,提出类案检察建议2件,均被采纳,促进了行政机关规范执法,依法行政。强力推进“行刑反向衔接”机制落地见效,提出检察意见督促行政机关依法作出行政处罚38件,有效破解了刑事案件被不起诉人“不刑不罚、应罚未罚”问题,消除了追责盲区。

    强化公益诉讼,维护公共利益。担实守护公共利益的法治责任,共办理行政公益诉讼案件58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13份,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2件,法院均判决支持全部诉讼请求。以黄河生态检察官办公室为阵地,发挥一体履职优势,办理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案件13件,食品药品安全案件8件,其他案件15件,用检察力量守护了黄河秀美安澜。工作中改进监督方式,充分运用“圆桌会议+公开听证+诉前磋商+检察建议”等机制,将公益损害问题在诉前程序得到解决,提高司法效率,节约司法资源,实现了双赢多赢共赢的办案效果,3起案件被省检察院评为高质效案件。

  3. 坚持司法为民,传递检察温情关怀

    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法治理念,紧紧围绕“检护民生”专项行动的安排部署,用心用情办好群众身边的“小案”“小事”,以实际行动彰显检察工作的民生温度,不断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心司法救助,传递司法温度。持续加大对困难妇女、残疾人等农村地区生活困难当事人的救助力度,办理司法救助案件1014人,发放司法救助金12.4万元武某某司法救助案被省检察院评为典型案例。县检察院“心桥家园”工作室发挥专业人才优势,悉心为被害人提供心理疏导,一典型案例被中国社会工作联合会评为年度乡村发展创新实践案例。

    擦亮未检品牌,呵护祖国未来。依法履行保护未成年人的社会责任,倾心打造向阳花未检工作室,协同推进“六大保护”融合发力,高效推动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和治理。撰写的《未成年人犯罪预防调研报告》得到了县委、县人大常委会的充分肯定,办理的一起性侵智障未成年人立案监督案被评为全省检察机关侦查监督十大优秀案例联合县教育局对主动落实强制报告制度教师给予表彰的做法,被省检察院推广并在全国检察机关未检工作会议上交流,申报的“法治育人 检护成长”工作做法被省文明办评为甘肃省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特色工作方法。

    创新工作方式,化解矛盾纠纷。认真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落实主动创稳要求,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突出重大节日节点矛盾纠纷化解,检察长接访11次,全年无涉检信访积案,无重复访、集体访、越级访。积极开展多元化解工作,联合妇联、司法、工会等建立调解工作室,促成刑事和解案件34件。建立“心治+法治”刑事和解工作新模式,“检微知助 察严悦社”案例荣获甘肃省青年志愿服务项目银奖,办理的马某某故意伤害案刑事和解工作经验被甘肃法制报、央广网等媒体报道。

    拓展宣传矩阵,营造法治氛围。贯彻“谁执法谁普法”理念,稳步推进“法治四进”活动,深入学校、企业、社区、乡村开展法治宣传106场次,发放宣传资料1.6万余份,受教育3.7万余人。注重以案释法,扩大宣传效果,传播检察好声音,传递法治正能量,拍摄的普法微电影《远山的呼唤》反响良好,撰写宣传稿件218篇,其中《检察日报》刊登30篇,“两微一端”发布转载信息8092条,粉丝量持续上升,荣获2024年度全国检察新媒体“微博三十佳”。

  4. 坚持创新发展,提升检察工作质效

    积极适应检察工作现代化变革,全面贯彻最高检“三个管理”的重大决策部署,努力提升法律监督质效,以与时俱进的理念、扎实有效的举措在基层检察事业的新赛道上奋力疾驰。

    实施数字战略,赋能法律监督。深入挖掘业务数据价值,通过对海量数据的关联分析、碰撞比对,精准发现潜在的监督线索,依托大数据赋能法律监督提质增效。自行研发“侦查扣押活动监督”等数字检察模型5个,发现案件线索48条,其中“非监禁刑罪犯交付执行类案监督”模型被省检察院推广应用,数字赋能法律监督效果初步显现。

    完善办案机制,确保案件质量。进一步优化案件流程精细化管理机制,利用信息化手段对案件全过程进行实时动态监控和预警提醒,确保案件办理依法依规、高效有序。受理并及时分流各类案件537件,审核案卡1400张,督促修正案卡964张,发送流程监控通知书21份。采取“定期评查与专项评查相结合、人工评查与智能评查相补充”的方式,共评查各类案件828件,形成评查报告6份,无瑕疵案件。

    善用调查研究,融合理论实践。建立常态化调研工作机制,借助大数据平台,对全县故意伤害、盗窃等多发易发案件数据进行研究,分析发案原因、提出预防对策、撰写治理报告,为从源头治理提供了理论依据,得到了县委、县人大常委会的充分肯定。承担的省检察院课题《检察监督视域下以诉源治理促进社会治理实践问题研究》顺利结项,研究成果在《甘肃日报》理论版发表。撰写的《公益诉讼“等”外领域保护实践(靖远黄河段)》等调研文章在知名期刊《中国检察官》等刊物发表,为助推全县社会治理现代化提供了理论支撑。

    加强协作交流,拓宽发展视野。强化一体化办案理念,整合检察工作合力。进一步完善单位内部线索移送、信息共享、联合办案等工作机制,定期开展跨部门联合研讨会,针对疑难复杂案件共同“会诊”,促进“四大检察”融合发展。加强系统内区域联动协作,与天津和平区检察院签订帮扶合作协议,学习借鉴先进地区的经验做法,进一步拓展和提升业务水平。顺畅与法院、公安、司法等常态化的沟通机制,增进司法共识。

  5. 坚持强基固本,锻造过硬检察铁军

    持续强化政治建设,始终坚持全面从严管党治检,全力打造信念坚定、执法为民、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检察铁军,以崭新的队伍风貌和过硬的素质能力迎接新时代检察工作的新挑战,书写检察队伍建设的新篇章。

    强化政治引领,筑牢忠诚检魂。始终将政治建设置于首位,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法治思想,跟进学习党的最新理论,教育引导检察干警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召开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14次,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开展主题党日活动24次,交流研讨45人次。认真贯彻落实《政法工作条例》,严格执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向县委汇报检察工作4次,确保检察工作沿着正确的政治方向行稳致远。积极探索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同频共振,努力做到办案的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坚持党管意识形态工作,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守牢意识形态主阵地。

    打造阳光检察,自觉接受监督。强化接受监督的政治自觉和检察自觉,扎实开展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不断提升检察公信力。向县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年度法律监督工作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工作情况,及时把审议意见转化为改进工作的措施。坚持定期走访在靖省人大代表14次,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与检察开放日活动、联合座谈3场次。邀请人民监督员参加案件质量评查、公开听证、巡回检察等业务工作97件次。

    提升业务能力,锤炼专业素养。秉持“打铁还需自身硬”的理念,全方位加强检察队伍业务能力建设。搭建多元化的业务培训平台,开展各类业务培训28460余人次,创新开展传导式培训6场次,外出参训人员将学习成果进行交流展示,带动全院干警开阔视野、拓宽思路。大力推进岗位练兵活动,组织案例研讨、业务竞赛等实战演练,以赛促学、以练促用,形成了浓厚的学习氛围和比学赶超的良好局面。在全市检察机关刑事执行检察业务竞赛和公诉人论辩赛中分获二、三等奖。鼓励青年干警立足岗位成才,3人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2人通过公务员考试,为检察工作的高质量发展奠定了坚实的人才基础。

    深化从严治检,树立良好形象。持续开展党纪学习教育、党风廉政警示教育,常态化抓好政法队伍教育整顿,让干警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开展道德讲堂12场次。严格落实新时代政法干警十个严禁和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记录报告46件。健全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全面梳理排查办案流程重要关键点、履职岗位廉政风险点,加强内部监督制约,有效杜绝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

    各位代表,过去一年取得的成绩,离不开县委的正确领导,离不开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离不开县政府、县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在此,我代表县检察院表示崇高的敬意和衷心的感谢!

    我们也清醒的认识到,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服务大局的精准性和实效性还有待于进一步提升;二是法律监督能力与新时代人民群众的新需求新期待还有一定差距;三是检察信息化建设和应用水平还有待于进一步提高;四是检察队伍专业化建设还需进一步加强。针对这些问题,我们将采取有效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2025年工作安排

    2025年是“十四五”规划的收官之年,也是承前启后谋划“十五五”发展的关键之年,县检察院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县委中心工作,牢记使命担当,以强烈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为民意识、创新意识依法履职尽责,努力为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始终如一强化政治领航,全面加强党的绝对领导。不断提高政治站位,把从政治上着眼融入检察履职全过程,进一步加强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确保检察工作始终沿着正确的政治方向前进。认真落实党组会“第一议题”和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制度,真正使政治理论学习抓在平常,落在实处。严格落实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及时向县委汇报年度法律监督工作情况,用心用情联络好代表委员,主动接受监督。

    二、始终如一发挥检察职能,更好服务全县中心大局。找准检察工作服务保障靖远现代化建设的切入点和着力点,把维护国家安全稳定放在首位,依法打击各类犯罪,积极参与社会治理和反腐败斗争,持续开展“检察护企”“检护民生”专项行动,积极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妥善解决群众信访诉求,持续加强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司法保障,为建设平安靖远、法治靖远贡献检察力量。

    三、始终如一深耕主责主业,努力提升法律监督质效。充分发挥检察职能,持续优化刑事检察,用好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加强对刑事立案、侦查和审判活动监督。不断加强对民事行政生效裁判以及审判程序违法、执行活动的精准监督,深挖民事虚假诉讼案件线索,补齐业务短板。稳妥开展行政违法行为监督,全力推进依法行政。紧盯损害公益的突出问题,精准规范开展公益诉讼检察,保护好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以高质效法律监督护航靖远现代化建设。

    四、始终如一践行司法为民,更加有力守护民生福祉。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聚焦民生领域突出问题,不断加大生态环境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公民个人信息保护等领域办案力度。持续推进公开听证、司法救助等工作,切实保障人权,释放司法温度。强化诉讼监督,切实维护司法公正,为人民群众的美好生活提供更加有力的法治保障。

    五、始终如一狠抓自身建设,着力打造过硬检察队伍。坚持政治建检、业务强检、从严治检,积极推进“三抓三促”行动、“铸忠诚警魂”活动,全力抓好意识形态、队伍建设和“双创”工作。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和“三个规定”,努力打造一支对党忠诚、纪律严明、作风优良、堪当重任的检察队伍,以过硬履职能力服务保障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各位代表,奋斗正当时,实干铸伟业。县检察院将在县委和上级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忠诚履职、守正创新、勇毅前行,努力争创“全国文明单位”“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为奋进中国式现代化新征程、谱写靖远高质量发展新篇章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有关用语说明

    1.检察护企专项行动、检护民生专项行动:为进一步发挥检察职能,有效服务中心大局,有效保障民生民利,最高检在全国检察机关部署开展的两个专项行动,也是2024年全国检察机关的两项重点工作。

    2.四大检察指人民检察院依法行使的四大检察职能,具体包括:刑事检察、民事检察、行政检察和公益诉讼检察。

    3.行刑反向衔接指检察机关决定不起诉的案件,承办刑事检察部门应当在作出不起诉决定后,提出是否需要对不起诉人给予行政处罚的意见,并移送行政检察部门审查。行政检察部门审查后,认为需要给予行政处罚的,提出检察意见,移送行政主管机关处理。

4.公开听证指人民检察院对于符合条件的不起诉案件、刑事申诉案件、民事诉讼监督案件、行政诉讼监督案件、公益诉讼案件等案件,组织召开听证会,就事实认定、法律适用和案件处理等问题听取听证员和其他参加人意见的案件审查活动。

5.三个管理指最高检围绕加强和改进新时代检察管理,更好促推和服务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积极落实为基层减负要求,提出检察管理要从简单的数据管理转向更加注重业务管理、案件管理、质量管理。“三个管理”的核心是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主线是落实和完善司法责任制,抓手是案件质量评查和司法责任追究惩戒,目标是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6.数字检察指检察机关通过数字化技术,建立法律监督模型及配套系统,发现类案线索后进行融合式监督,对社会治理机制进行系统性完善的新模式。

7.三个规定:分别是《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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