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宪”同行,检“护”成长!
靖远县检察院走进县域中小学开展宪法宣传活动
在2025年第十二个国家宪法日暨第八个宪法宣传周来临之际,靖远县检察院检察官法治副校长们深耕职责,走进县域中小学,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推动宪法深入人心”主题宣传。针对不同年级特点,制定切实可行的宣传方案,提高宣传的创造性和实效性。通过条文解读、案例剖析、互动问答等丰富形式,让宪法精神浸润校园,覆盖师生超1500人次。
童趣课堂懂宪法

“宪法是守护我们的‘超级卫士’!”检察官用卡通动画开篇,围绕《宪法》第四十六条“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结合“小朋友必须上学吗”“谁保护我们不被欺负”等生活问题展开讲解。现场发放图文并茂的普法绘本,设置“宪法小问答”环节,孩子们争相抢答“国旗国徽的含义”“我们的权利有哪些”等问题。小学生们拿着宪法书签说:“原来宪法保护我们上学、玩耍,我们要做守法小公民!”生动的故事让抽象条文变得通俗易懂,在欢声笑语中播下法治信仰的种子。
案例解析学维权


针对初中生成长特点,检察官聚焦校园欺凌、网络诈骗等热点,结合真实案例解读宪法核心条款。“某同学因琐事殴打他人致轻微伤,不仅违反校规,更侵犯了《宪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的权利。”检察官通过校园欺凌转化案,讲解违法行为的后果,传授“及时求助、留存证据”的维权技巧。发放的《青少年法律手册》实用性极强,知识竞答环节围绕“网络言论边界”“人身权利保护”展开,学生们踊跃参与。老师们反馈:“案例贴近生活,学生既懂了法条,又学会了自我保护。”
思想引领明责任

面向高中生,检察官深入阐释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依宪治国、依宪执政”的核心要义,结合《宪法》第五十二条“公民有维护国家统一和全国各民族团结的义务”,探讨青少年在法治中国建设中的使命。通过“大学生因网络造谣获刑”的案例,解读宪法对言论自由的规范与保障,引导学生树立“权利与义务相统一”的观念。在“法治与青春”讨论环节,学生们分享:“宪法不是冰冷条文,而是我们行为的根本遵循,青年要扛起法治建设责任。宣传既有理论性,又有实践性。”
此次分学段宣传实现“精准滴灌”,让不同年龄段学生都能学有所获。下一步,县检察院将持续深化法治副校长工作,推出法治情景剧、模拟法庭等更多特色活动,推动宪法教育常态化、长效化,助力青少年在法治阳光下茁壮成长,让习近平法治思想在校园落地生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