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春与法同行 拥抱美好未来—靖远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高兴明讲授法治“开学第一课”
为深入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进校园、入课堂,积极履行检察官担任法治副校长职责,全面培育未成年人法治信仰,传承法治精神,9月3日,靖远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高兴明走进靖远县第一中学,为同学们讲授法治“开学第一课”。

首先,讲述了习近平法治思想的产生背景、形成过程以及核心要义,青少年要争做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学思践行者。从法的惩罚性、公平性与正义性象征追溯了中国古代典籍中法的概念,再从法的国家意志性、权利义务性、国家强制性、普遍性、程序性方面阐释了现代法的概念以及特征。

其次,重点讲解了法律对未成年人年龄的规制问题。结合典型案例,讲解了《刑法修正案(十一)》规定的未成年人刑事追责年龄的适用现状,对于主观恶性深、犯罪手段特别残忍、情节特别恶劣的未成年人犯罪,坚决依法惩治。引用近期社会关注度高的案例,着重讲述了最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关于未成年人行政拘留适用年龄的新规定,行政拘留执行条件“放宽”,确保“法律红线”对任何年龄都不失效。针对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法律的威慑力越来越足,可操作性越来越强。
面对当前常见高发的校园欺凌问题,结合办理案件,从具体表现、法律规定和行为后果方面进行了生动的讲解。校园欺凌形式多样,网络欺凌愈发突出。校园欺凌具有众多危害,增大学生心理压力,破坏身体健康,学习动力丧失,学业信心受挫。并向同学们讲解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等法律中关于校园欺凌惩治的法律规定和责任承担方式。普法过程中,现场师生热情互动,气氛活跃。
最后,有针对性地提出了预防违法犯罪的建议,一是要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争做新时代的接班人。二要谨慎交友,远离不良圈子,争当遵纪守法的好学生。三要增强法律意识,学习法律知识,学会运用法律武器来维护自己的权益。今后,我们将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持续推进法治副校长制度化、常态化,聚焦突出问题,整合社会力量,合力守护青少年健康成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