靖远检察:注重三个管理,提升办案质效
今年以来,靖远县检察院针对办案管理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总结,找准症结,精准施策,切实把检察管理从简单的数据管理转向更加注重业务管理、案件管理、质量管理,更好地保障检察履职办案。
一是研判重点从“数据”到“质效”转变。该院案件管理部门将业务数据研判的重点逐步从数据分析转到对重点案件类型、重点办案领域、重要业务态势的分析研判上来,全面分析检察办案的质量、效率、效果,及时发现纠正问题,为高质效履职办案提供科学的参考和依据。全年制作《业务态势分析报告》2份,为业务部门办理相关案件提供了数据参考。
二是加强办案“过程监督”,实现案件质量检查与案件全周期管理相结合。督促办案部门全面履行案件质量管理责任,要求办案人员自查,部门组织核查,明确检查标准、程序及其适用,并将检查结果、发现问题和整改情况定期移送案件管理部门,作为启动专项监管或分析研判的参考依据。案件管理部门加强对案件受理、流转、办理、结案的全周期管理,完善常态化、实质化流程监控预警、提醒和通报制度,定期召开业务管理联席会,分析、会商和反馈管理中发现的问题,督促整改落实。全年共通报并整改问题980余件。
三是强化案件质量评查,坚持重点评查、随机抽查和专项评查相结合。充分运用案件质量评查工作机制,确保办案的程序、实体、效果落到实处。办案部门要针对突出类案组织实施本条线案件质量评查,与案件管理部门统筹实施重点评查、随机抽查,形成各有侧重、类型互补和成果共享的案件质量评查体系,对评查发现的普遍性、典型性问题,健全完善长效治理机制,促进规范司法,扎实做好案件质量评查的“后半篇”文章。今年通过线下线上评查相结合的方式,组织开展案件质量常规评查3次、重点评查2次,形成评查报告6份,评查案件828件,评出优质案件4件,瑕疵案件1件,无不合格案件,发现问题93个,已全部整改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