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护民生】靖远检察综合履职共护种业安全
近年来,靖远县检察院坚持司法为民的理念,积极探索监督新途径,建立“刑事+行政”工作模式,全力保障县域种业安全。该院办理的《督促整治种苗行业管理检察监督案》被甘肃省检察院评为行政监督十大典型案例,《检察建议》被评为十大优秀社会治理检察建议。
一、强化刑事打击,实现最佳办案效果
该院针对假种苗问题,联合侦查人员和行政执法人员深入田间地头,走访受害群众,察看农户减产、滞销情况,有效运用行刑衔接机制,监督行政机关移送涉嫌犯罪线索1件,监督公安机关立案1人。办理涉种子领域刑事案件2件6人,依法批捕2人、起诉6人。督促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积极退赃退赔,为192名农户挽回损失共计325万元。
二、强化治罪与治理并重,着力做好溯源治理
在严厉打击刑事犯罪的同时,强化种苗市场监管,促进溯源治理,向行政机关发出的8份检察建议均已采纳并整改,以“我管”促“都管”,同时将办案经验做法向“辣椒”“黄瓜”等相关种苗领域延伸,形成辐射带动效应,有力维护全县种苗市场的规范有序发展,达到了“1+1>2”的良好效果。
三、强化普法宣传教育,有力提升群众维权意识
结合案例为农户解读政策、宣讲法律,同时介绍农资产品选购、储存的注意事项及购买到假劣农资的维权方法,增强人民群众的维权意识。举办宣传培训11场次,接受群众咨询3000人次,发放宣传资料4000余份,公布违法举报方式,畅通了举报渠道。撰写的《让农户放心用上西瓜种苗》经验做法被《检察日报》宣传报道,收到了好的宣传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