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实施办法》,按照最高检《人民检察院巡回检察工作规定》以及甘肃省检察院有关开展社区矫正巡回检察工作要求,5月11日,白银市检察院第三巡回检察组在靖远县司法局召开社区矫正巡回检察动员会。市检察院检委会专职委员沈海云主持会议。县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高兴明、县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张虎、巡回检察组组长周鹏、县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张玫等参加会议。

巡回检察组宣读了《白银市人民检察院对靖远县社区矫正巡回检察方案》,对社区矫正巡回检察工作进行全面部署,明确检察的时间安排、检察工作方式及相关要求。听取了靖远县检察院、县司法局开展社区矫正工作的汇报,就做好此次巡回检察提出了要求。
巡察组指出:一要统一思想,充分认识开展社区矫正巡回检察工作的重要意义。巡回检察是最高检党组部署实施的一项重大制度创新,是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司法为民的具体实践,也是《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意见》的一项重要举措。参与本次巡回检察人员要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和检察自觉,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最高检、省院整体工作部署上来,依法能动履职、担当作为,认真高效完成本次巡回检察工作。
二要突出检察工作重点,确保社区矫正检察监督取得实效。认真落实好社区矫正巡回检察工作方案的目标任务,围绕社区矫正调查评估、暂予监外执行对象定期复检和社区矫正决定、接收、解除或终止及监督管理、教育帮扶等重点环节开展监督,注重发现社区矫正工作中存在的深层次问题以及共性问题,提出问题和不足,协助司法行政机关解决好制度性、普遍性、深层次问题,及时消除社区矫正工作中存在的安全隐患,确保巡回检察取得实效。
三要注重沟通协作,实现社区矫正巡回检察双赢多赢共赢。巡回检察要本着双赢多赢共赢的检察理念,健全工作机制,保障巡回检察顺利进行。要主动与被巡回社区矫正机构提前沟通、对接工作,确定有关事项,要做到敢于监督、善于监督,既要严格规范、精准监督,又要支持司法行政机关依法正确履职。巡回检察结束后,要及时收集汇总司法行政机关监管执法工作中好的经验做法、通报检察发现的问题,督促社区矫正机构进行整改,必要时可会同社区矫正机构共同分析问题,研究改进工作措施。
四要严守工作纪律,展现检察干警良好形象。巡回检察组成员要强化责任担当,严格落实案件化办理要求,切实防止走流程、走过场等形式主义,牢固树立监督者更受监督的理念,严格执行落实中央八项规定,恪守检察职业道德,做到廉洁自律,严格遵守保密工作纪律,维护检察形象。


靖远县司法局领导作了表态发言,表示县社区矫正中心和各乡镇司法所将积极支持、主动配合做好社区矫正巡回检察工作,对检察中发现的问题照单全收不推诿,立行立改。进一步加强检司分工协作,强化责任担当,主动协作,推动建立健全长效常态检司协作机制,不断推进全县社区矫正工作提质增效,提升执法工作规范化、精细化水平,为建设平安靖远、法治靖远作出积极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