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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报】巾帼心向党,韶华不负检察蓝——靖远县人民检察院干警苏艳红荣获白银市“最美巾帼人物”荣誉称号

时间:2021-12-16 来源:  作者: 点击数:




 

近日,在白银市2021年度“文明家庭”、“最美家庭”暨“最美巾帼人物”评选活动中,我院派驻刘川镇检察室主任苏艳红荣获“最美巾帼人物”荣誉称号。

苏艳红,出生于1983年9月,中共党员,大学本科学历,法学学士,一级检察官,现任靖远县人民检察院派驻刘川镇检察室主任,先后荣立集体三等功1次,连续多年被评为优秀公务员,多次受到市、县表彰奖励。

从检14年以来,她始终坚守在执法办案第一线,先后在民事、侦查监督、公诉业务部门工作,宽领域的历练让她成为靖远县检察业务的一面旗帜。她视案件质量为生命,以求极致的工作态度,用心用情办好每一起案件。近5年来,办理各类刑事案件400余件,办案质量和数量始终居于全市检察系统前列,无一差错,5件案件被评为精品案例。她承担办理了一大批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尤其是在李某某等29人黑社会组织犯罪案件办理中,作为公诉人,她依法严格审查,追诉3人,指控有利,严惩了犯罪分子。在办案的同时注重社会综合治理和以案释法,发检察建议15份,督促行业治理成效明显,主播“立言说法”栏目3场次,撰写调研材料15份。她勤奋好学、乐于助人,工作一丝不苟,善于钻研,对新类型犯罪深学细悟。她更是检察新人眼中的“苏姐姐”,不仅善于学习和思考业务还喜欢带动年轻人共同学习,帮助他们快速成长,在她的传帮带下,刻苦钻研新业务在刑事检察条线蔚然成风,多名年轻干警逐步成长为行家里手。她爱岗敬业,无私奉献,在平凡的岗位上作出不平凡的业绩,以实际行动践行新时代检察誓言。

在生活中,知性热情,积极乐观。上班工作、辅导功课、洗衣做饭是女儿眼中无所不能的妈妈,孝敬父母、家庭和睦是亲友眼中的好女儿、好儿媳正是由于对检察工作的执着,对生活的热爱,让她成为大家学习的标杆,生活的榜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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