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庭审砺精兵,以评议提质效——靖远县人民检察院开展出庭观摩评议活动
为深入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工作要求,锤炼刑检队伍出庭履职能力,提升案件办理质效。5月8日上午,靖远县人民检察院组织观摩张某忠危险作业案庭审并开展专题评议活动。分管副检察长及全体刑检干警参加。

本次庭审审理的是被告人张某忠非法运输、储存烟花爆竹涉嫌危险作业罪案。法庭调查阶段,公诉人紧扣被告人翻供事由逐项核实许可资质、储运流程、储存场所安全隐患等核心事实,还原案件事实;举证质证环节,公诉人分组有序出示全案证据,清晰阐明证据关联与证明逻辑,构建完整严密的指控体系,有力驳斥辩方异议;法庭辩论阶段,辩护人围绕行为定性、主观故意、情节轻重等方面提出辩护观点;公诉人据法辩驳,精准辨析危险作业罪与非法经营罪的适用界限,深刻阐释非法储运大量易燃易爆物品对公共安全和群众生命财产造成的重大隐患,有理有据逐一回应辩护意见,同时结合同类典型案例和热点事件开展法庭教育,最终促使被告人当庭认罪悔罪。

庭审结束后,当即召开专题评议会。承办检察官全面复盘出庭工作、查摆短板。观摩人员积极发言,分别围绕公诉人讯问质证技巧、证据展示逻辑、法庭教育等方面逐一点评,评议既充分肯定了庭审亮点,也直指问题不足并提出务实改进建议。分管副检察长作总结讲话,要求以庭验学、以评促改、以改促优,推动庭审实战与案件审查深度融合,以“庭审反哺审查”,夯实案件质量根基;规范庭审程序,完善被告人翻供、不认罪等复杂情形应对预案,强化庭审法治教育与警示震慑作用,切实实现政治效果、社会效果与法律效果的有机统一。通过庭审观摩评议活动深化“以老带新、以强带弱”传帮带机制,让青年干警在实战观摩、对标学习中积累庭审经验、补齐能力短板,真正达到“观摩一案、评议一次、提升一批”的练兵实效。
下一步,靖远县人民检察院将常态化开展庭审观摩、岗位练兵活动,把出庭能力建设作为刑事检察队伍提质强能的核心抓手,持续做实队伍建设、传承办案经验,不断提升当庭指控、辩论应变综合能力。主动邀请人大代表、行政机关、侦查机关等多方主体旁听庭审,打造更多“标杆庭审”,以过硬履职能力惩治犯罪、维护公正,全力守护辖区公共安全与社会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