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常感谢检察院为我们做了和解工作,我终于能放下这件事了……”当事人激动地说,这场历时四年之久的民事纠纷案件在靖远县检察院的努力下双方终于达成民事和解,有效化解了社会矛盾,修复了受损关系,真正实现了案结事了人和,将“检护民生”专项行动落地落实、见行见效。
申请人顾某与他人追偿权纠纷一案进入民事执行阶段后认为法院的执行行为履职不到位,向检察院申请监督。案件受理后,承办检察官对该案进行了全面深入调查,调阅相关案卷、听取办案法官意见,厘清了案件事实及双方争议的焦点关联问题。本案双方当事人纠纷时间久,又经历多次诉讼,且双方之间是亲戚关系,此次纠纷有“斗气”成分,为此承办检察官耐心地听取当事人诉求,疏导化解申请人不满情绪,同时与其他当事人进行面对面沟通,就案件中涉及的法律问题进行释法说理,因案施策,动之以情,晓之以理,不断调和双方和解期望差距,并从利益双赢的角度与双方当事人进行了深入、细致的沟通,最终双方均作出让步,自愿达成民事和解,申请人主动撤回监督申请,为这起历时四年的纠纷画上了圆满句号。
群众利益无小事,靖远县检察院坚持“人民至上”司法理念,认真落实“检护民生”专项行动要求,把民事和解工作作为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浦江经验”、参与社会治理的生动实践,用心用情办好事关群众利益的民生案件,真心实意为人民群众排忧解难,及时化解了社会矛盾,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